為因應勞動部(前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頒布之職業安全衛生法(前身勞工安全衛生法)「大專院校之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定,本校於92年成立「銘傳大學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前身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之規定,設置「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並邀請校內相關院系處所室主管及學有專精之教授與職員擔任委員,期望以更細緻與完善的規劃,為校園環保、安全及衛生盡最大的心力,共創永續校園,善盡社會責任。
目前中心主任由林祐徵擔任,下分設5組,分別為綜合業務組、環境保護組、環境安全組、環境衛生組、生物性汙染防護組,共同推動校園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實驗室及實習場所環境影響評估及督導或執行、校園污染防治及預防、監測及管制校園環境品質、職業災害防制、職業安全衛生計畫之規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