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自即日起至本(112)年4月28日(星期五)止,公開 接受各界推薦「桃園市第五屆環境教育審議會」專家學者 及民間團體委員人選,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第3條規定辦理。
二、請貴單位推薦具有環境教育、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資源管理、氣候變遷、災害防救、文化保存、社區參與等相關專長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成員。
三、若有推薦人選,請於112年4月28日(星期五)前檢附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著作、資歷、績優或獲獎等證明文件,著作部分影印封面即可)各1份送本府環境保護局辦理,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四、隨文檢附「桃園市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及「桃園市第五屆環境教育審議會委員推薦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