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 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已於112年07月10日校長核定公佈實施

銘傳大學 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

一、依據: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3 條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79 條之規定,訂定本校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目的:

  • 藉由定期主動檢查安全衛生事項,預先發現不安全與不衛生因素,設法消除或控制,以防止災害發生,保障校內師生之安全與健康。
  • 改進不安全與不衛生的工作環境、機械設備及動作行為,宣示本校關心師生的安全與健康。
  • 建立各種機械設備良好之檢查、保養制度,增進師生作業安全,並延長機械設備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