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三仙台的「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以下簡稱本案)面積為美麗灣十倍大,2002年通過環評,至今逾20年仍未動工。由於本案涉及「重要海岸景觀區」需進行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審查,成為《海岸管理法》2015年上路後,第一個送審的觀光類型開發案。該地海域珊瑚礁生態豐富,一旦開發,將為當地珊瑚礁帶來更多泥沙覆蓋的風險。根據營建署2022年最新資料,台灣本島只剩43%的自然海岸。《海岸管理法》立法宗旨為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本會呼籲營建署與海審會委員,不要讓「海岸零損失」只是口號,秉持維護重要海岸景觀區,駁回此案開發許可。
本案於2023年8月4日進行第三次海岸管理審議會,但廠商仍未與當地居民取得共識,環保團體關切的生態、環境問題也未得到回覆。委員指出本案幾項疑慮,包含滿地富沒有針對重要景觀做出適當的視域分析、許多環境資料已經超過20年,應該重新評估並好好審視申請文件是否仍符合時宜等。
基翬海域讓人「一試成主顧」的壯觀珊瑚礁
距離本案基地僅88公尺的基翬海域,底下[1]珊瑚礁生態相當豐富。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自2011年開始在此(基翬港)執行珊瑚礁體檢,至今已累積多年數據。不論筆者或參與珊瑚礁體檢的志工,第一次在此處下水,發現珊瑚種類多、生物多樣性高,無不被瑰麗且壯觀的珊瑚礁震撼。直說「一試成主顧」,未來體檢活動都要排除萬難參加。
這裡珊瑚礁究竟有多珍貴難得?台灣普遍珊瑚覆蓋率約在20~60%,東北角大致落在15~25%,而眾所皆知擁有豐富珊瑚礁的蘭嶼也在40~70%,東部地區(石梯坪、基翬、杉原)約在20%~40%,其中離本案最近的基翬2022年數據則分別為37.5%與41.875%(3~5米與6~8米處)。雖然不同海域難以直接比較,但是單從珊瑚覆蓋率也可顯示,此處確有豐富的珊瑚礁生態,在全台26樣點中無庸置疑是前段班。
2011年也在基翬發現台灣特有種——福爾摩沙擬絲珊瑚,為一級保育類,推測當地珊瑚群體為至少200至300年壽命的巨大微孔珊瑚,在在證明此處生態得天獨厚。
覆蓋在美麗珊瑚上的隱憂
基翬海域珊瑚十分壯觀,但細看發現珊瑚礁體灰頭土臉、各處都蓋上一層泥沙。自2011年開始調查後,頭幾年基翬海域的珊瑚泥沙紀錄皆為0%,但2014年開始記錄到泥沙,且年年增加。2019年的泥沙覆蓋率甚至一度高達47.5%,也就是調查範圍近一半的面積都為泥沙。
泥沙若覆蓋珊瑚上,可能造成珊瑚的共生藻無法呼吸或進行光合作用致死;若覆蓋在岩石上,將降低珊瑚幼生附著生長的機率,因而將直接或間接地影響珊瑚生長。
此處地形為開口朝南的封閉海灣,泥沙不易被海水帶離,一旦再有不當的陸地開發工程使表土裸露,又逢大雨將大量泥沙帶入海中,即便珊瑚有自我清潔的能力,恐難逃大範圍死亡的情形。加上本案基地緊鄰基翬海岸,只要動工勢必加劇泥沙覆蓋!
對比珊瑚礁體檢自2011年以來建立的調查資料,滿地富提供的生態調查,僅用4天進行陸域生態調查、3天進行海域生態調查。一個10公頃大的開發案一旦開工啟用,影響的時間會是1~20年以上,短短3~4天的調查資料不可能代表此處生態。更別提這些調查資料僅是盤點物種數量,並沒有進行整體生態系評估。對海域開發影響之配套措施僅用6行字帶過,與洋洋灑灑數百頁針對開發、營運計畫的篇幅相比,實在讓人不敢苟同也無法信服。
呼籲落實《海岸管理法》,確保海岸零損失!
多年來政府以陸域思維治理台灣,在海洋及海岸保護、保育觀念遠遠落後其他國家。直至2018年才有第一個海洋主管機關。海岸方面更是到2015年才有第一部專法——《海岸管理法》管理海岸。在此之前對海岸管理的方式常是:「建漁港、蓋海堤,再丟消波塊。」更別提垃圾掩埋場、工業區、石化煉鋼廠等鄰避設施多往海岸放。
根據營建署2022年最新資料,台灣本島只剩43%的自然海岸。一道又一道的工程抹去了我們親海的機會,若再不改變,未來將更難看到自然海岸,對於「台灣是個海島國家」何嘗不是種諷刺?
西海岸已是如此,而東海岸作為僅存的自然海岸,已無力再承受一個又一個的開發案。《海岸管理法》立法宗旨是要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我們呼籲營建署與海審會委員,不要讓《海岸管理法》只是空有法條,也不要讓「海岸零損失」淪為口號!
註釋
[1] 珊瑚礁生態系是海洋中生產力最高、生物量最豐富的生態系。雖然只占海洋總面積的0.1%,但提供近1/4、約5萬種海底生物棲息,是生物多樣性最高的生態系之一。
※ 本文原刊於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滿地開發代價:珊瑚浩劫!「海岸零損失」不該淪為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