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 職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辦法已於112年12月28日校長核定公佈實施

職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辦法

一、目的
1、 對實驗(習)場所、工程及其他校內工作場所之作業可能存在之危害,經風險評估及對場所作業實施工作安全分析後,對作業訂定職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提供正確安全的作業標準供校內工作者(如:教職校內工作者員工與學生等)及利害相關者(如訪客、承攬商等)作業時有所遵循,以消除不安全之作業,並配合設備環境以正確方法從事作業,對於新進校內工作者、調換作業校內工作者從事作業時,職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應納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2、 使各單位之安全作業標準製作其格式、改版與分發之作業有所依據。

二、適用範圍
校內所有例行性或非例行性之作業,具危害風險或已發生事故之作業,皆應實施工作分析後,擬訂安全作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