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二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及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規定訂定「銘傳大學作業環境監測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目的:
為掌握教職員工生作業環境實態及評估其暴露情形,所採取之規劃、採樣、監測及分析之行為,藉由計畫的實施有效降低教職員工生環境空氣中有害物濃度及能量之暴露風險,提升教職員工生的作業環境品質,達到全面風險控管。
一、依據: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二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及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規定訂定「銘傳大學作業環境監測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目的:
為掌握教職員工生作業環境實態及評估其暴露情形,所採取之規劃、採樣、監測及分析之行為,藉由計畫的實施有效降低教職員工生環境空氣中有害物濃度及能量之暴露風險,提升教職員工生的作業環境品質,達到全面風險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