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發生怎麼辦

職業災害發生後,其影響或深或淺,除了勞工及家庭的損失外,更是增加社會成本的耗損。「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服務」是職災發生到重返職場一個不可或缺的過程。本中心為了幫助勞工能夠瞭解自身權益,以及如何面臨職災議題,提供以下幾個簡單的步驟,教您職災發生時該如何應對。

什麼是職業災害

「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係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該所稱職業上原因,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通勤職災」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第4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勞動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勞動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故勞工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除私人行為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17條規定之一者外,視為職業傷害(仍應依個案事實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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